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设计、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设计、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设计、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已由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9-******-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容积率约为2.5,控高45米,计容面积约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宿舍配套建筑(保留原建筑体)面积357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获得的审批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笔村大路78号
建设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及测量工作范围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补充勘察、土壤氡气浓度检测、地质灾害评估等,具体以发包人最终确定的方案和需求为准;
如若布置钻孔时,建筑方案已定,则有针对性地布置,主要依据地块范围、场地情况、建筑方案、建筑轮廓、柱网及基坑等布孔,按现有情况估计本项目采用的基础形式,钻孔深度要求等;如若方案暂未确定则依据现有资料、国家规范确定孔距及附近地质资料等布孔,最终钻孔平面布置图及勘察技术要求将提交发包人、设计进行确认,钻进深度以满足设计要求为准。
(2)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
设计方应根据招标人招商运营需求,开展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的相关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根据业主招商需求及产业策划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园区整体效果、建筑单体设计效果,景观园林设计效果,工程估算等,并完成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图纸和文件,协助配合业主通过审批部门审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按照政府及业主上级单位的批复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其中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海绵城市、公区装修等全专业、全部专项设计内容,
③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含深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海绵城市、公区装修、人防、无障碍设计等专业设计,及典型特征剖面图、必要的详图大样图、分色图等内容,审核施工单位的外电深化图、电梯深化图等,并配合施工现场巡查工作,保障项目落地质量。设计前需在现场测量标高和尺寸,需结合现状出图,摸查给排水接驳点,
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停、终止项目,并调整、减少设计服务内容。在以上的设计过程中,业主有权根据招商运营情况对设计内容进行调整,设计单位应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规划方案、配合修规、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智能化、消防、海绵城市、公区简装等专业设计内容,并提供驻场服务、配合施工现场巡查工作,保障项目落地质量。
⑤本项目须限额设计,具体要求为: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万元。
(3)成果要求: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内容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且经业主确认。
(4)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其他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3工期:
2.3.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接到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立即进行本工程设计策划,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概念方案阶段工作完成并在招标人确认后的20天内完成建筑深化方案,招标人确认建筑深化方案并启动后的10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建文件,中标人协助前期设计单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建文件,招标人确认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建文件并启动后的15天内完成各专业报建文件,招标人确认启动后的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2.3.2勘察工期:总工期25个日历天,中标人在设计单位提供勘察要求后5个日历天内编写完成勘察大纲、完成进场报批手续,进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查并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审查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合格章的勘察报告,且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为300万元,其中:
(1)勘察费最高综合单价限价100元/米,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0万元。
投标人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其中一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综合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标,将被拒绝。
注: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中80%设置,即为240万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组织设计计划、单价、措施性费用、技术人员用工成本、管理成本、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5本项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按业主需求且必须满足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③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注: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资格需要。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注:
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
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除联合体成员外)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无。
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0时45分至2025年2月17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U盘(或光盘)、技术文件U盘(或光盘)各1个。递交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用)时应同时递交保密信封(备用)1份,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地点。(电子U盘(或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或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电子U盘(或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或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用)。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1时00分至2025年2月17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11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它事项
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baidu.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等地图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有关投标登记相关事宜,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20-********
地址:广州新港东保利世贸中心东塔1202室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登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新港东保利世贸中心东塔1202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梁工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电话:020-********
网址: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招标单位: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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