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报名公告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报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采购任务顺利完成,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选用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备注

1

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选用

1项

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涉及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编制等内容。本公告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选用公告。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并提供查询截图;

3、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4、具备人员、设备和质量保证,具有圆满完成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登记,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截图;

5、编制招标文书的服务方案及报价;

6、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履历、资质等情况;项目组人员资质、工作履历;

7、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证明、独立组织评审场所证明,提供场地使用租赁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8、近三年内完成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9、代理机构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

10、联系单(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递交报名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2月7日17时前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邮liufangluoer@163.com。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471-*******

2025年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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