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基础设施二期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怀安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基础设施(二期)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怀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怀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数政投资审字[2024]76号、怀行审招核[2024]56号、怀数政投资审字[20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怀安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基础设施(二期)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迎宾大道西侧。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怀安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基础设施(二期)提升建设项目,对产业加速中心园区内标准化厂房进行入驻企业适应性改造,原厂房改造面积*****.22平方米,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不变。标准化厂房适应性改造工程包括:对多层厂房房间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功能包括根据房间布局调整拆除及新建部分室内隔墙:增加内墙、地面、吊顶等室内微法;对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完工。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为:(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服务;(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4)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的相关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二)担任过至少一项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出在该项目中所担任职务;(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做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5 09:00:00 至 2025-02-10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2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标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 (1)招标人单位名称: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孙惠卿,联系方式:0313-******* ,邮箱:nscyjjq@sina.com,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景泉小区2号楼。 (2)代理单位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熙,联系方式:176*****040,邮箱:hxzb0313@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原司令部院内 电话: 0313-******* 电子邮箱: ha.jsj@163.com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标签: 基础设施 总承包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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