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8-******-48-01-******
投资项目名称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市政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阅江西路,南至新港东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市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市政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阅江西路,南至新港东路,全长约935米,双向6车道,规划红线宽度40-5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地下通道工程,地下建筑面积约3514.07平方米。
招标内容 琶洲西区海洲路(阅江路-新港东路)工程市政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阅江西路,南至新港东路全长约935米,双向6车道,规划红线宽度40-5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地下通道工程,地下建筑面积约 3514.0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结构工程、地下通道工程等。招标内容:本项目全过程施工工作,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准备阶段(临设建设、管线迁改、建构筑物拆除、场地围蔽、绿化迁移、场地平整、临水、临电等)、施工阶段(全专业)、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保修等各阶段的施工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施工工作;(2)施工阶段: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结构工程、地下通道工程、永水、永电、施工临水、施工临电工程、管线迁改等工程施工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中标人还须按委托人或发包人的要求参与本工程开工的准备和筹划工作,配合委托人或发包人完成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的报审报批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100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主办方的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2)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并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外)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2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4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4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24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6楼
招标人联系人 严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梁工 联系电话 020-********-81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福建,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四川,广州,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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