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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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QJ25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890元/吨,招标人为石
林彝族自治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
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犬田膜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
目,采购大田膜数量约80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用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烤烟
种植大田生产。本次采购大田膜供应到7个服务站点。
2.2采购范围: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
目,采购大田膜数量约80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采购明细及相关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部分。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上限价为11890元/吨(含税包干价),投标报
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3供货期限:2025年03月20日前完成供货。
2.4供货地点:石林县7个乡镇合作社。
2.5交货方式: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现场点货交接,一次性确认
收货数量签署收货单据,交货的产品质量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不符合质量
规定的须按照相应的数量予以补充交货。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
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所供货产品材质为全新聚乙烯,透光率29%
31%;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权威机构)对透光率的检测报告或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
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等状态,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烟草
行业、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
b、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mm,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mw,gsxt.gov,cn)”的“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
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1
月27日至2025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每日上
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应将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电子证
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时提供,应附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
描件)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2025年大田膜采
购项目”命名文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224
9063906@q4.com。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注:①本项目需发送至电子邮件资料均符合要求才能参与投标。②法定节假日
及工作时间不予回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7日14时00分
,地点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
区小康大道600号银河北庭北庭首座商务中心8幢1103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m.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林彝族自治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600号银河北庭北庭首座商务中心8幢1103
联系人:刘工
电话:19387322078
公司账户信息:
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顾园支行
账号:53050161535000000494
注:对公支付招标文件费的,需备注“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
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
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林彝族自治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麦地庄村委会小麦地庄村烟

联系人:刘工
电话:193873220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600号银河北庭北庭首座商务中心8幢1103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19387322078
电子邮件:22490639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购项目,采购
大田膜数量约80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用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烤烟种植大田
生产。本次采购大田膜供应到7个服务站点。
1.1采购范围:石林县莲叶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大田膜采
购项目,采购大田膜数量约80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采购明细及相关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部分。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上限价为11890元/吨(含税包干价),投
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1.2供货期限:2025年03月20日前完成供货。
1.3交货方式: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现场点货交接,一次性
验收合格,签字认可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品名
数量
需求单位
规格尺寸颜色招标控制价含税单价
1100mm×0.01mm
大田膜
约80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石林烤烟种植农户
黑色
11890元/吨
7.5公斤/筒
三、材料及透光率
材质为全新聚乙烯,透光率29%
31%;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权威机构)对透光率的检测报告或证明
四、技术要求
满足《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一
2017)和《烟用聚乙烯吹塑地膜》(YC/T238)相关指标要求
五、供货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1、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质量赔偿全额责任书。
2、若招标人包装有特殊要求,生产商需按招标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小规格切
割。
六、供货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100%
130%回收供应的地膜,且回收率作为评价投标人的依据:投标人未履行旧膜回
收责任,取消年度履约保证金及货物尾款及今后投标资格。
2.供应商应具备废旧地膜处理能力,若委托其它厂家处理的,必须提供协
议。
3.联合社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地膜回收协议。
4、投标人承担回收点到废旧地膜处理厂的运输任务及运费,每个回收点数
量不低于10吨,上车由各服务站点负责。
5、回收的旧地膜价格不低于1元/公斤,投标人与联合社签订回收地膜协议

七、招标要求
1、单价包干,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核算,招标人保留
更改数量及发包范围的权利。包装规格以合同签订时约定规格为准。
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
3、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本税金、制作、运输、装卸、发放、人员、售
后服务、管理费、咨询费、利润、保管费等所有费用在内:如国家对税率进行
调整,双方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时国家颁布的有效增值税税率对税额进行调整。
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
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具有中国有关
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产品
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本招标项目,则应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田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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