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门楼至仙托工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林场门楼至仙托工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林场门楼至仙托工区公路工程施工,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审[2016]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连云林场门楼至仙托工区公路工程施工;
2.2 工程概况:平江县连云林场门楼--棋盘石--仙托工区公路,全线线路分为三段,其线路编码分别为V660、CQ85、CQ86,路线起点为k0+000,终点为k11+884.68,全长11.884km。全线路基宽6m,路面宽5m。路面结构为22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8cm厚泥结碎石调平层。该路为连云林场场区至连云山顶的一条旅游公路。
2.3 项目工期: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 质量等级: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 建设地点:平江县;
2.6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实行指纹考勤制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 2015 年度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D 级,或 2014 年和 2015 年连续两年被评为 C 级,或 2013 ~ 2015 年连续三年评为 B 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 评标办法采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规定的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报名方式,请从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计。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以及相关澄清与答疑均在标湖南省招标投监管网和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为2017年01月12日09 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平江县天岳开发区碧潭路3号
邮 编:414500
联系人及电话:向先生137*****25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五里牌东路)
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
附表
类别划分、资质要求表
施工标 段
桩号
实际长度
( km )
资质要求
主要工程内容
连云林场门楼至仙托工区公路工程施工
连云林场门楼至仙托工区公路工程,全线长 11.884 km
11.884
具有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意向为: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数
合计标段数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注: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投标现场单独准备一份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工程项目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没有报名参加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投标现场单独准备一份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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