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综合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综合物业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W01-F1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1

综合物业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3,000,000.00元,叁佰万元整

采购包1:3,000,000.00元,叁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2,999,800.00 元,贰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开标中心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开标中心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5-02-14 15:00:00

踏勘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滩村401号(体工队)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6*****118

要求:1.每家供应商最多来访2人;2.现场踏勘由采购单位统一组织,不参加视为了解采购单位相关要求,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自负。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为保障开标顺利,避免供应商因编制文件粗疏错漏导致项目流废标,于《招标文件》-专用文件-特别提示中增设温馨提示,内容如下:(1)投标时请单独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以便后期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2)电子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规定递交,请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对照《招标文件》-通用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0条的要求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是否有误。(3)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以防原件损坏。在投标截止前,拷贝上传不成功的,可以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上传系统顺利,建议:①请各供应商尽早到达投标地点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于开标前一日在开标中心一楼大厅自助终端机自行上传加密文件;②建议各供应商投标时携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做到可以现场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光盘损毁、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文件格式不正确等突发情况。(4)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专用文件中特别提示内容,逐项核对《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避免因编制粗疏错漏导致无法进入后续评审。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内容有1项不满足即投标无效,请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之后重点核对以下内容:①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近3年审计报告等材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范围提供。②《投标文件》对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中的“★”项响应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非自行编制材料(如CMMI、PMP、FDA、CE等英文文本证书)以及外文合同等其他外文资料,均属于投标(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应按照《采购文件标准文本(2.0版)》中有关规定提供中文译文;如未提供,该文本无效。另,供应商提供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文,应加盖投标(报价)供应商公章,投标(报价)文件加盖骑缝章的,视同加盖公章,否则该文本无效。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010-********/010-********/010-********

移动电话:010-********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助理

联系电话:156*****29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助理

联系电话:010-********

2025年01月26日


,北京市,昌平区,大兴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招标 综合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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