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锋合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延锋合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延锋合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延锋合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延锋合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扩建项目备案表2412-******-04-01-******

1.4 招标人:延锋汽车饰件系统(合肥)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延锋汽车饰件系统(合肥)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延锋合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建设规模:扩建厂房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拟建设生产制造厂房(联合厂房二和联合厂房三)、综合楼(含食堂、办公)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动力站房等)房,以及厂区和厂房公用动力配套所需的管线和安装工程等。包含土建、桩基、钢结构、电气、动力、暖通、消防、装修及厂区工程等。

2.5 合同估算价:*****万元

2.6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EPC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提供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等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不含变电所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天然气工程、配电柜、照明灯具、空调、风机、电梯、办公家具、充电桩以及涉及厂房工艺类的水、电、气、暖通、支架及工艺建筑等。

2.8 项目类别:工程EPC总承包

2.9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0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2家;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务,以及牵头负责接受项目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设计单位须具备3.1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3.1施工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6要求;

(4)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代理结构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9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4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延锋汽车饰件系统(合肥)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冯经理

电 话:02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

邮 编:******

联 系 人:罗葵

电 话:05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件产业基地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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