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毕节市2025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毕节市2025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教发〔2025〕1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毕节市2025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
毕节市2025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实全省教育大会及2025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聚焦重点群体就业精准帮扶,发挥政策性岗位促就业作用,持续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水平,确保2025届全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2025年6月底前达到65%以上,在8月底前达到80%以上,在12月底有效帮扶全市有就业意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聚焦产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适配度
1.聚焦产业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各高校要以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建设为引领,重点围绕“富矿精开”、轻纺城建设、特色农业、康养旅游等产业需求,充分结合本地资源优势,主动布局相关学科专业,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要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确保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更好提升人才供给端与需求端的适配度。
2.深化产教融合,大力实施订单培养。各高校要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调查,广泛收集区域、行业人才供求信息,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岗位需求,与企业共同有针对性的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与企业共同实施订单式培养,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原则上2025年订单班就业规模不低于2024年。
(二)多措并举积极开拓更广就业渠道
3.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高校要加强与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发区及各类中小企业对接,大力开辟就业渠道,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大力实施“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高校要积极争取人社、教育等部门力量,调动学校全员力量,抢抓统一战线“地域+领域”组团式帮扶和东西部协作等政策机遇,用好各方资源优势,密切联系合作企业,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两个100”的要求,2024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走访或联系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通过访企拓岗深度掌握企业人才需求,建立常态化校地、校企合作机制,挖掘更多就业岗位,提升岗位利用率和访企拓岗实效性。
5.持续开展校园专场招聘。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利用好3—6月和9—12月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信息。
6.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组织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创新创业大赛,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按规定落实最长2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7.发布就业创业服务指引。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通过官网、官微等平台推送、发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牵头制定的《就业创业政策清单》《致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毕业生求职应聘陷阱防范》等服务指引。各高校要聚焦本校2025届毕业生数量、专业特点,通过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平台,发布《2025届高校毕业生学科专业生源信息册》,及时向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推送。
(三)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8.利用好基层就业政策。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挖掘基层就业岗位,配合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落实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加分等政策。要统筹安排好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确保有序开展、有效衔接,为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择业时间。
9.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力度,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和大学生精准征兵工作,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
10.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管理,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针对每一名困难学生至少开展3次就业指导,推荐3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确保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百分百,有就业意愿的做到就业百分百。深入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帮助困难群体提升就业能力。
(四)树牢服务意识强化就业指导
11.加强生涯教育树立正确就业观。各高校要将生涯规划相关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聚焦产业变化和社会需求通过职业培训课程等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将就业指导服务与各类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统筹组织,开展生涯规划等职业指导服务不少于4场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岗位,主动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12.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各高校要办好第二届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级选拔赛,做到参赛人数不低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15%。将大赛内容设计与生涯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发挥以赛促就业功能作用,指导大学生及早做好就业准备。
(五)接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
13.有序做好毕业生数据衔接。各高校在8月31日前对毕业生情况进行全面核实,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和“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建立校、系分级就业工作核查机制,严格审核毕业生去向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数据真实。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压实“1131”帮扶责任,优化“1131”就业服务,认真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台账管理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定期对实名登记数据有效性进行核查。
(六)强化警示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14.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开展政策护航、平等就业、权益维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要按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人社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提高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意识。
(七)建强用好就业公共服务载体
15.按照因需设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各高校要积极争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等资源,健全、完善职业指导(就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室、点)功能,把服务站建设成为运行有序、作用明显的就业公共服务载体。通过站点摸清学生求职、就业、培训需求,推进“政校企”联动,开展职业诊断、素质测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心理辅导、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活动。已设立职业指导(就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室、点)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16.落实“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和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17.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教育部门从2025年3月起对各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实行半月调度;5—8月结合实际,进行适时调度。人社部门从7月开始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服务攻坚,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实行“一周一调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区)或高校重点督促,并提供政策和业务支持。
(二)提高保障水平
18.强化就业保障。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按照毕业生学费的1%安排落实就业资金,按照毕业生人数的1:500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人员,鼓励在院(系)设立专职就业指导人员。
19.强化就业安全教育。各地各高校要在就业指导服务中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及时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防范“黑职介”“培训贷”“电信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舆情,完善应对预案,及早化解苗头风险,确保就业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三)强化跟踪问效
20.开展督促检查。各高校要加强对二级院(系)开展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21.加强宣传总结。各高校要用好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新平台的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就业典型事例、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和重大成效推广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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