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75#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采购项目-预审
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75#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采购项目-预审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75#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BX-202*****001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招标方式: | 比选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规模: | 对青岛港前湾港区北岸75#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给出审查意见并形成审查报告。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二十条“技术审查咨询主要核査以下内容,并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概(预)算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查内容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资料:(1)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者备案信息的符合性;(2)工程设计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配置的合理性;(4)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合理性、安全性、稳定性、耐久性;(5)环境保护、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节能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6)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的合理性。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服务内容和标准,或者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备注: |
采购人: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效竹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经八路12号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吕申涛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D座四层 |
标段(包)编号: | SPGBX-202*****001001-01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75#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采购项目 |
控制价(元): | ******.00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1-27 13:30 到 2025-02-08 08:30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2025-02-07 08:30 |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2-08 08:30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02-08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srm.sd-port.com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srm.sd-port.com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对青岛港前湾港区北岸75#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给出审查意见并形成审查报告。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二十条“技术审查咨询主要核査以下内容,并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概(预)算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查内容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资料:(1)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者备案信息的符合性;(2)工程设计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配置的合理性;(4)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合理性、安全性、稳定性、耐久性;(5)环境保护、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节能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6)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的合理性。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服务内容和标准,或者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报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报价单位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1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项目设计或设计审查业绩),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 3.报价单位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参考:“我公司承诺: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
附件信息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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