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白市监处罚〔2025〕8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白市监处罚〔2025〕8号

【白市监处罚〔2025〕8号】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餐饮(食堂)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市白云兴农中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12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平台收到由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抽检的冰片糖的检验报告(No:XBJ245*****690******),经抽样检验,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QB/T 2685-2023《冰片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过本局调查,贵阳市白云兴农中学采购使用的“冰片糖(生产日期:生产日期:2024-05-20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采购的不合格冰片糖的线索移送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处,没收当事人采购使用的冰片糖2件(10公斤/件)。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经当事人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由于生产厂家生产工艺控制不好,导致指标不合格。在后续的经营活动中,继续做好进货查验义务,并严把进货关,保证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质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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