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17-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设计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龙湖村与唐阁村交界处,位于石井大道及京广铁路以东,新广花路以西,华南快速以北,紧邻大朗货运站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总用地面积约******㎡(约174亩),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约90亩),供电用地2942㎡(约4亩),园区内配套道路用地面积约*****㎡(约49亩),绿地用地面积约*****㎡(约31亩);可建设用地面积内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6万㎡,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5万㎡。本项目拟建设厂房、仓储及相关配套设施,最大建筑高度约60m。 | ||
招标内容 | 本次设计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方案、建筑方案、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现场服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及报批工作、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绿色建筑含节能和绿色咨询、绿色设计标识申报及评审,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3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20.8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注: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已满足“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5.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5.8 其他要求: 5.8.1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已按《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7日 15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7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7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7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广物国际班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蓼江路15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阙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吴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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