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LB20161202石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营养餐和生活餐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YNLB20161202石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营养餐和生活餐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YNLB******** 石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营养餐和生活餐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石屏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石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营养餐和生活餐食品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石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营养餐和生活餐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所涉及五大类产品的实际要求,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2.5、投标人至少应提供近3年(2013—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2.6、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7、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1、投标人驻地所在辖区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函;2、提供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

2.8、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

2.9、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0、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注:1、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查询内容至少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2.11、近3年(2013—2015年)未因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即《食品流通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投标人自主生产的,投标人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健康证。

2.14、投标人如有幸成为中标人后必须在石屏县设立符合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规模。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储存标准;

2.15、投标人具有保证学生粮油食品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注:投标人须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公司法人基本账户在银行流动资金平均每月≧50万元整且存款余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的明细凭证。)

2.16投标人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要求如下:

1)、粮油类:

1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大米、食用植物油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a.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b.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c.如果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对同一品牌产品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特别说明:供应商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投标人所投面粉可以提供经销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协议或产品授权书,并且供货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肉禽类:投标人须提供与养殖猪、牛、鸡、鸭、禽蛋副产品的合作社(养殖场)或者经营生鲜肉类、禽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肉禽类产品的供货协议。

3)、调味调料类:投标人所投调味调料类产品可以提供经销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协议或产品授权书,供货协议或产品授权书必须符合:

1供货内容至少应包括本次采购产品内容;

2明确所供产品、品牌、生产地、规格/型号、供货期等必要内容,并且供货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4)、应季生鲜蔬菜类:投标人须提供与经营蔬菜的合作社或者经营蔬菜贸易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应季蔬菜的供货协议。

5)、学生饮用奶: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学生饮用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a.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b.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c.如果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对同一品牌产品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特别说明:供应商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17、检验(检测)报告要求: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人所投大米、食用植物油、学生饮用奶(灭菌乳、调味乳)必须具有并提供市级(或省级)以上质检中心(机构)出具完整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2.18、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当地设有能满足本次项目实际需求的固定经营场所(包含办公场地、仓储、冷库)作为项目的后勤保障,并作出响应承诺。

2.19、投标人所投预包装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通过“QS”食品质量认证。

2.20、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现有最新的国家标准及现有产品质量标准。

2.21针对本次项目,如投标人中标后,所供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不得低于规定质保期的60%。

2.2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须配备食品配送车辆保障配送运输需求。

2.23、投标人所投粮油类产品企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大米生产企业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食用油生产企业具有《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粮油类产品生产企业近3年(2013—2015年)辖区内从事粮油食品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注:证明材料为1、粮油类产品生产企业所在辖区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函;2、提供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

3)、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建立有规范的粮油食品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注:经营台账须提供不低于3年(2013—2015年)的经营台账书面证明材料,经营台账应按年度单独制作成册)。

4)、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拥有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

5)、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

6)、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按时向当地主管职能部门报送粮油食品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注:提供2016年1月—2016年10月流通数据的书面证明材料)。

2.24、投标人所供肉禽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鲜猪肉:投标人所供鲜猪肉必须在石屏县内取得合法《生猪定点屠宰机构》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注:石屏县内取得合法《生猪定点屠宰机构》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场)名单:石屏县城区定点屠宰厂、石屏县宝秀镇定点屠宰场、石屏县坝心镇定点屠宰场,投标人可自由选择。

鲜牛肉、鲜鸡、鲜鸭肉等,须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禽蛋副产品:投标人所供鲜禽蛋必须符合国家GB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

2.25、投标人所供调味调料类产品企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GB/T20903-2007标准要求。

2.26、投标人所供应季生鲜蔬菜类产品合作社或者企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要有稳定的货源,必须保证新鲜,个体整齐,发育正常,成熟良好,质地口味俱佳,蔬菜中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等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新鲜无病虫危害,以净菜为验收标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2)、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做出所供蔬菜中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等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的质量承诺。

2.27、投标人所供学生饮用奶产品企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乳制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所供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稳定的优质奶源基地,有一定规模的自控牧场。奶牛饲养达到规范化要求,卫生防疫体系健全。

2.2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石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营养餐和生活餐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3.2、项目编号:YNLB********

3.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1

粮油类

包括:大米、食用植物油、面粉

Kg

2

肉禽类

包括:鲜猪肉、鲜牛肉、鲜鸡鸭肉、禽蛋副产品

Kg

3

调味调料类

包括:酿造类调味品、腌菜类调味品、干货类调味品和食盐、味精、糖、黄酒、咖喱粉、五香粉、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沙茶酱、银虾酱、番茄沙司、番茄酱、果酱、番茄汁、桂林酱、椒油辣酱、芝麻辣酱、花生辣酱、辣酱油、辣椒油、香糟、红糟、菌油等其它类调味品。

Kg

4

应季生鲜蔬菜类

包括并不限于:叶菜(如青菜、菠菜、雪菜、鸡毛菜、空心菜、油麦菜等等)、茎菜(如芹菜、韭菜等等)、花菜(如白花菜、西兰花、菊花菜等等)、根茎(如土豆、芋艿、番薯、大头菜、萝卜、莲藕、山药、荸荠、茭白等等)、豆荚(如扁豆、蚕豆、带豆、荷兰豆、毛豆、罗汉豆、梅豆、豌豆、豆板、绿豆芽、黄豆芽等等)、茄果(如茄子、西红柿、灯椒、尖椒、青椒等等)、甘蓝(如包心菜、卷心菜、猪心菜、牛心菜、紫心菜等等)、葱蒜(如大葱、小葱、洋葱、大蒜、蒜头、生姜等等)、瓜菜(南瓜、北瓜、冬瓜、佛手瓜、青瓜、黄瓜、丝瓜、苦瓜、菜瓜等等)、食用菌(如黑木耳、蘑菇、金珍菇、绣针菇、海鲜菇、茶树菇等等)可食蔬菜。

Kg

5

学生饮用奶

灭菌乳、调制乳

备注说明

1、供货内容:为上述表格中5大类产品。

2、本次项目分为A标段、B标段、C标段,共3个标段,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人按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标段内的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3.4、供货范围(即标段划分):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配送标段划分


标段

学校名称

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

享受营养餐学生人数

每天金额(元)

全年估算金额(万元)

合同段一年估算金额(万元)



第一标段:
包括2个主城区中学、1个主城区小学、
2个乡镇中学、2个中心小学

石屏一中

822

901

10180

203.6

1316.56


东风小学


909

3636

72.72


高级中学

670

839

8716

174.32


新城中学

340

342

4088

81.76


牛街中学

629

716

7896

157.92


牛街镇中心小学

1608

2657

23492

469.84


新城乡中心小学

613

729

7820

156.4


第二标段:
包括1个主城区中学、3个乡镇中学、3个镇中心小学

冒合中学

521

1168

8840

176.8

1519.84


石屏三中

821

957

10396

207.92


龙武中学

573

641

7148

142.96


哨冲中学

564

594

6888

137.76


龙朋镇中心小学

865

2432

16648

332.96


龙武镇中心小学

931

1600

13848

276.96


哨冲镇中心小学

728

1600

12224

244.48


第三标段:
包括1个主城区中学、2个乡镇中学、3个乡镇中心小学

陶村中学

863

1364

12360

247.2

1640.96


大桥中学

350

418

4472

89.44


坝心中学

673

875

8884

177.68


大桥乡中心小学

609

1134

9408

188.16


异龙镇中心小学

1118

6654

35560

711.2


坝心镇中心小学

511

1819

11364

227.28


3.5、供货期:三年

3.6、项目预算:4477.3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为1316.56万元,第二标段预算为1519.84万元,第三标段预算为1640.96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4.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4、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还须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作拒收处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和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请投标人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屏县教育局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户 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300 1618 6580 5100 1601

财务电话:****-********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 食品 营养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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