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5]3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湘潭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综合保税区围网内10#地块,东临保税路(与其有绿化防护带分隔),西临保税五路,南临一期已建的湘潭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地块,北临保税二路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单跨跨度、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3#栋仓库为多层冷库,建筑面积17497.29㎡,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23.9m,温区含盖0-8度保鲜区、-14— -18度低温冷藏区及-25度急冻区,结构为框架结构,建设的内容主要有3#栋仓库、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电气等,工程造价约4652万元
2.4 工期要求: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含3#栋仓库、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电气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标段1: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标段1: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标段1: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6年12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并在2016年12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印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完成审核备案,并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标段1:【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限按投标须知3.4.3条、3.4.4条规定的时间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12月23日8:00~ 2016年12月2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标段1:【湘潭保税商品中心3#栋配套仓库及室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为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或采取挂靠其他单位等手段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湘潭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湘潭市九华经开区保税路1号保税区综合服务中心6楼 | 地址: | 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
联系人: | 张倩妤 | 联系人: | 朱灿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邮箱: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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