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T2025-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公
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需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确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
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的能方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授标人团队核心
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
笔公司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2)具备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具有
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
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的能力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投标人团队核心人员应当保持
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⑤)近三年内(2022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一笔公司债(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7)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须提供)。注: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加盖公章。通
过发送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上诉材料扫描为一个PD℉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期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划
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
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2招标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期限:出具报告期限以发债进度要求为准,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至
债券存续期。
2.6招标范围: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主承销的形式牵头各相
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发行承销,并由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的方
式进行承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1)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并尽可能减低发债成本。(2)
与招标人、证券交易所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3)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
料及申报方案。(4)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发债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
负责本项目。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合同估算价项目报价采用年化综合服务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费率在0.1%左右。
最终拦标价确定财务管理部审定结果为准】
2.12合同方式:固定费率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公司
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确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
到
的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的能办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投标人团队核
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
一笔公司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8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409室)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1 ngczbyxgse0126.com)胸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具备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复印件及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
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具有
债券承销分销的能力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投标人团队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
与项目(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5)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一笔公司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须提供)。注: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加盖公章。通过发送电子
邮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上诉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7日9时30分,地
点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
联系人:刘望
电话:139988774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陈思宇、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
联系人:刘莹
电话:13998877497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陈思字、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7
电子邮件:1 ngczbyxgs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对人承忌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