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FN-ZC-ZB-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0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风能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修建于已建的新疆于田新风发电有限
公司于田县 20MWp 光伏项目的 35kV 开关站内,站址区域地形平坦开阔,周边无大型河流,交
通条件便利,站址周围无电磁干扰,无大的污染源,本项目站址拟布置在已建的 35kV 开关
站站内东北角空地处。本期建设储能容量为 5MW/2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作为储能电池类
型,建设内容包括一个 5MW/20MWh 储能单元系统设备,并通过 1 回 35kV 电缆接入于田新风
光伏电站 35kV 开关站,确保所发电量由原电站送出线路错峰输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 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4 施工单位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
质。
2.5 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2021 至 2023 年度无连续两年亏损,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
人,则提供牵头单位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风电
或光伏配套储能或其它含储能项目(综合能源、多能互补等)的 EPC 业绩(须附合同等证明
文件,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计入,同一业绩不重复记录)。
5、信誉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6.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
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
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互兼。
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还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3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4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或具有电力类或电子电气类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
6.5 施工负责人: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
项目 EPC 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五年
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本单位注册,且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
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不得互兼。
6.6 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7、本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
7.1 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
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
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7.2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
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
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
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
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注:如以上获取文件资料发生更改,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8 日 10 时 01 分
获取方式:通过“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选择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于田新风光伏电
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
业自筹,建设资金到位情况: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
来参加投标活动。
二、项目工程内容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
2.项目编号:XJFN-ZC-ZB-2025-001
3.建设地点:新疆于田县、皮山县;项目总投资额:4300.00 万元。
4.项目概况: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修建于已建的新疆于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于田
县 20MWp 光伏项目的 35kV 开关站内,站址区域地形平坦开阔,周边无大型河流,交通条件
便利,站址周围无电磁干扰,无大的污染源,本项目站址拟布置在已建的 35kV 开关站站内
东北角空地处。本期建设储能容量为 5MW/2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作为储能电池类型,建
设内容包括一个 5MW/20MWh 储能单元系统设备,并通过 1 回 35kV 电缆接入于田新风光伏电
站 35kV 开关站,确保所发电量由原电站送出线路错峰输出。
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修建于已建的皮山县日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日升皮山光伏
一电站场区内,位于新疆皮山县东北侧约 19km 处,站址区域地形平坦开阔,周边无大型河
流,附近 35kV 开关站现有进场道路,交通条件较为便利,站址周围无电磁干扰,无大的污
染源,适宜在原有光伏电站与开关站之间建储能电站。本期建设储能容量为 5MW/20MWh,采
用储能电池类型选择磷酸铁锂电池,由 1 个 5MW/20MWh 储能单元系统设备组成,通过 1 回
35kV 电缆接入皮山光伏电站 35kV 开关站。
5.招标范围: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
包,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至储能系统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包含复核与原有开关
站内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一次、二次、通讯、自动化等)的匹配及接入;设备、材料的采
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及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并网、
水保施工、安全、职业病、消防、规划、征地及验收等手续办理);整体项目管理;调试;
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专用
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负责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包含
复核与原有开关站内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一次、二次、通讯、自动化等的匹配及接入)及
设计评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修订、编制及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500 地形图测绘、地质勘
探、初步设计报告、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保
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水土保持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等;取得审
图合格证;施工图技术交底、派设计代表驻场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服务。
(2)设备采购及监造
1)储能系统全部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保管、试运行﹑消
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变配电设备等。
2)主要设备监造(电池系统设备监造等),需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选取的
第三方机构需取得招标人的同意。
(3)建筑安装工程
投标人及储能系统的全部临建、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安全
消防设备设施(包括储能设备防火墙)、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水保等工作。
(4)其他
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备案手续,
技术监督、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2)办理项目水土保持、安全设施、职业
健康、第三方机构评估、电科院或具有检测资质并且电网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应急预案等
备案及验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监测、评估、
各类专题报告、组织验收并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或备案文件),与主体工
程同步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3)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
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直至项目投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等保测评、保护定值
计算、二次安防评估、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
阶段第三方检测等;4)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施工临时用地
(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如有);5)按照电网
要求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6)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防雷手续、消防验收等批复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7)办理项目手续,招标方只负责缴纳项
目永久用地的征地(或租赁)及补偿费用,其余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企业进疆备案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6)投标人负责及配合招标人工作所涉及审查、验收、协调等费用也应由投标人承担,其
费用包括在总价中。除有明确指示由招标人负责的费用以外,其余本工程所涉及所有费用均
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
技术标准及要求。
(8)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
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
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
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9)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均以 35kV 开关站内
35kV 储能进线开关柜为招标范围分界点(本工程 35kV 储能馈线接入原有 35kV 开关站 35kV
配电室,新增一台 35kV 开关柜(配备保护装置、电流互感器、计量配套设备等,对新增开
关柜的电气一次、二次交接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接入及调试,具体由
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设计)。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及皮山日升光伏电站
配套储能项目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
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
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治安保卫工
作等)。
(10)投标人中标后,需按照项目所在地分别与新疆于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皮山县日升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范。
7.质保期:电池系统设备保修期为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 60 个月,其他(除电池系统设
备)保修期为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 24 个月。
8.计划工期:计划于 2025 年 03 月 10 日开工,2025 年 06 月 10 日前具备投产条件(主体工
程完成且通过电网验收),总工期为 92 个日历日,两个项目须同时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
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 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4 施工单位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
质。
2.5 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2021 至 2023 年度无连续两年亏损,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
人,则提供牵头单位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风电
或光伏配套储能或其它含储能项目(综合能源、多能互补等)的 EPC 业绩(须附合同等证明
文件,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计入,同一业绩不重复记录)。
5、信誉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6.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
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
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互兼。
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还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3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4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或具有电力类或电子电气类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
6.5 施工负责人: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
项目 EPC 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五年
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本单位注册,且于田新风光伏电站配
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皮山日升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不得互兼。
6.6 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7、本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
7.1 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
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
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7.2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
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
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
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
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注:如以上获取文件资料发生更改,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 年 01 月 22 日 10:00 分至 2025 年 01 月 27 日 19:00 分(北京时间,节假
日休息)。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2)须
提交加盖公章 PDF 扫描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经审查合格后,进行文件
的获取。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3.获取方式:通过“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选择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
4.文件费用:2000 元/份(贰仟元整)
5.支付方式: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支付宝,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
资格不能转让。
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2 日 10: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提交,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软件工
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 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
文件解密,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2 日 10:30 分(北京时间)。
4.递交地址: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home)。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重要提示
1.本项目全程采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进行全流程电子标。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过程中,所使用的签章锁必须为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乌鲁木齐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所指定的新疆 CA 签章锁或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 CA
签章锁。其他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与政采云锁因无法调取签章,故暂不适用于本次投标。
但可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中心,绑定 CA 锁后做登录使用。
3.若投标单位尚未持有上述 CA 证书,可按照以下指引进行办理:
(1)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home),
点击 CA 办理;随行易交易(新疆)专用 CA 为(企业章+个人章)的成套办理,您将收到 2
个 KEY。
(2)为保证在线申请快速完成,请提前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等,在申请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司公章准备在上传资料时一并上传。
(3)电子签章按照机构章圆章、机构个人章四方章的标准样式统一制作,可重复加盖到印
模采集表且章子清晰可辨,上传到“其他资料”。
(4)应 CA 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即日起办理 CA 业务的经办人应提交本人名下手机号码,否
则将无法办理 CA 业务。已成功办理的业务将无法申请退款,敬请注意。
(5)为保障证书申请人的权益,即日起 CA 业务办理成功后,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
(CA 电子签章申请表、CA 申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资料)邮寄到我司,收件人:钱女士,联系电话:
15999168317,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新市区四平路与恒顺街交汇处科创花苑 A1
幢九楼。
4.投标单位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成功注册后,即可进行投标的
报名、文件购买获取等操作;购买文件获得的交易编号,需在投标项目的公告界面,点击用
户投标,进行填写并使用 CA 签章后,即可在购买/受邀项目板块看见该项目。
5.若在平台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 400-870-5191(转接新疆客服)。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21 楼
联 系 人:张继锋
联系电话:139991928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绿地商务中心 101 栋 7 层办公 1 号房
联 系 人:张涛、王丹丹
联系电话:0991-4885826、132012909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21 楼
联 系 人:张继锋
电 话:139991928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绿地商务中心 101 栋 7 层办公 1
号房
联 系 人: 张涛
电 话: 1320129097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