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淮阜枢纽交通桥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淮阜枢纽交通桥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淮阜枢纽交通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阜枢纽交通桥位于入海水道桩号72+090,路线起点桩号K0+189.475、终点桩号K3+492.88,路线全长3.303km;项目主要包括淮阜漫水闸桥(跨入海水道桥梁)、老管大桥(跨总渠河道桥梁)以及桥梁落地接线。
淮阜漫水闸桥全长825.28m,桥跨组合为:2×(3×35)m预制组合箱梁+2×(80.54)m简支钢桁架+(2×35)m预制组合箱梁+(47.75+2×70.75+47.75)m变高连续箱梁+(4×35)m预制组合箱梁;老管大桥全长508.16m,桥跨组合为:(58.07+105+57.87)m连续钢桁架+(19.98+3×20+20.02)m预制空心板梁+(20.02+3×20+20.02)m预制空心板梁+(20.02+2×20+20.06)m预制空心板梁;接线部分全长1.97km。
桥梁及路基均按照分离式双幅布置。桩号K1+442.060~K1+892.660范围桥梁左幅桥面总宽12m、右幅桥面总宽9m,其余桩号范围桥梁左、右幅桥面总宽均为9m;两幅桥梁间净距均为2.8m。路基横断面宽度20.8m,横断面组成为:2×(0.75m土路肩+3m硬路肩+3.75m车行道+1m路缘带)+3.8m中间带。
项目所在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号K0+189.475~K2+760左幅道路、左幅桥梁等主体工程、以及桩号K2+760处80m临时接线工程(招标范围对应左幅道路桩号为ZK0+189.184~ ZK2+838.94)。半幅道路路基宽度9.5m,半幅桥梁宽度分为9m和12m两种。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工程计划于2024年2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5月31日完成入海水道内桥梁(9#~11#墩)下部结构的施工(桥梁施工不能影响漫水闸钢闸门的安装),2027年2月25日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总工期730日历天。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约为*****.4万元,对应项目监理费概算约288.52万元。
2.3本合同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淮阜枢纽交通桥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具体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为准);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具体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按1461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具有桥梁工程(单跨40米及以上)的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监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I.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II.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III.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①工程已经交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总监无在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信用等级要求 | /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12.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288.5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企业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具有桥梁工程(单跨80米及以上)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桥梁具体特征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评分,总监理工程师得分优先。 | 2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1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担任过桥梁工程(单跨80米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桥梁具体特征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证明材料中序号1、2、3任一项未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 1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设置(不含总监) | 投标人配备的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人; (2)具有一级(或甲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人; (3)具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1人; (4)具有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1人; (5)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人。 上述人员数量、专业配备齐全且提供以上证书的得14分,每缺少一证扣2分,最低得0分。 | 14 | |
年龄结构 | 所有监理人员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不超过2人的得3分,每多超1人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
2.2.4 (2) | 监理大纲 | 监理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4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4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含健康)、环保、农民工工资监理措施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3)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4)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细则合理,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5)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6)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智慧监理 | 智慧监理方案合理可行,智慧监理设备配备先进、齐全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8分,有缺陷扣0.1~2.4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4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0%)得最高分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偏差率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偏差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 | |
合计 | 100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玲玲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扬 谈畅 吴露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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