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杜集镇乡村振兴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长丰县杜集镇乡村振兴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长丰县杜集镇乡村振兴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杜集镇乡村振兴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杜集镇乡村振兴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4〕130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杜集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杜集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杜集镇乡村振兴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C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CGZ*****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杜集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两块建设用地,分别为:地块一和地块二,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共27.52万平方米,合约412.79亩。其中地块一3.86万平方米,约57.88亩;地块二23.66万平方米,约354.91亩。规划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7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包括:住宅建筑******.33平方米,配套用房1887.19平方米,保留建筑436平方米,配电房939.25平方米。本项目两个地块住宅用地规划197栋新建住宅建筑、1栋配套用房建筑等组成。配套服务设施建筑功能包括便民商店、民俗文化展示、文体活动室、村部办公、党群服务中心、农家书屋、配电房等。住宅:层数均为地上2层,其中一层层高为3.40m,二层层高为3.20m。公共建筑:1#配套用房为地上3层,一层层高为4.20米,二~三层层高均为3.9米,建筑高度14.65米;配电房均为1层,建筑高度5.75m。

2.7 合同估算价:*****.*****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配套、景观、附属等工程。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方式,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配套、景观、附属等工程,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7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杜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杜集镇鸟岛路1号

邮 编:******

联系人:崔良兵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庆媛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2.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10*****25582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28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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