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府服务局以张数政字【202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统筹争取上级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城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XZYXM-001。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打通瓶颈堵点,实现多热源互联互通,建设:(1)贯通怀安电厂至张家口西环路隔压换热站的DN1200互联互通供热管道(管沟长度)约为41.1公里,DN450联通管道(管沟长度)1.3公里,共计42.4公里。(2)沿南环路和西环路贯通许家庄电厂至纬一路的DN1400-DN1200互联互通供热管道(管沟长度)约为9.28公里,西环路隔压换热站引出DN1200供热联通管道(管沟长度)0.5公里与110国道现有DN1200管网互联互通,对原有西苑路隔压换热站扩建,供热能力由200MW提升至600MW,并敷设DN1000互联互通管道(管沟长度)0.53公里。共计10.31公里。(3)配套增补中继泵站1座、隔压换热站1座,扩建隔压换热站1座。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经开区、万全区、怀安县。 设计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至竣工验收止。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编制)。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本项目报规以及报批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 其中,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即可: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d.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7 09:00:00:00至 2025-02-08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提出异议。招标人名称:张家口城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霞,电话:0313-******* 邮箱:csrlxmb@163.com 代理单位名称: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薛继琴,联系方式:150*****856。邮箱:**********@qq.com。
9.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10.监督部门电话
0313-*******。
11.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zjkzbb2023@163.com。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金额(元):0。
13.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 ”;评审项目“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城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苑街2号供热调度大楼904室 | 地址: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晓霞 | 联系人: | 薛继琴 |
电话: | 0313-******* | 电话: | 150*****8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csrlxmb@163.com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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