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陈抟故里4A级景区基础及配套设施经营项目20年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潼南区陈抟故里4A级景区基础及配套设施经营项目20年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邀请书

重庆奕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潼南区陈抟故里4A级景区基础及配套设施经营项目20年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特许经营权出让金最低限价(万元)

特许经营期限

上限值(月)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潼南区陈抟故里4A级景区基础及配套设施经营项目20年经营权项目

*****.00

240

30.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主要为潼南区陈抟故里4A级景区经营收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重庆奕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16号)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文件购买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文件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递交文件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递交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方式1:网银或电汇转账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区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950*****000420*****006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备注:“潼南区陈抟故里4A级景区基础及配套设施经营项目20年经营权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方式2:保函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保函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若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

2.具体要求:投标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投标保函业务条件。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无效。

3.投标人提供的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确定评标结果。投标人自行提供保函开具的核实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可对投标人保函的真伪进行查询。投标保函开具机构应能对开具的保函出具核实意见,若出现机构不予核实的情况,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放时,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 汪老师

电 话:181*****352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夏露街12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奕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82*****091

地 址: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西路58号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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