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谈判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元) |
1 | 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 | 两年 |
医院位于龙山街道明珠路861号,每日产生生活垃圾约240L垃圾桶13-15桶,要求日产日清。
三、项目要求
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垃圾清运和处置,同时负责医院生活垃圾房内的其他垃圾桶损坏后的补充,保持院内生活垃圾站15个其他垃圾分类桶的数量。
2.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两年,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与县环卫处签订“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协议书”。
3.供应商应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受委托人具备资质要求
1.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市容管理”或“环境卫生管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与县环卫处签订“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协议书”。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受委托人的资格要求;
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名截止时间
凭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报名地点:长兴县妇幼保健院3号楼10楼总务科。(接受邮箱报名,将上述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附件。
六、发布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和结果在长兴县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发布。
七、招标文件解释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长兴县妇幼保健院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138*****216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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