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DGSH-******* | 一. 招标条件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种类及规模:大港石化公司在二联合加氢裂化、汽油加氢装置;四联合柴油加氢、连续重整装置使用环保型硫化剂,以激活各装置反应器内的催化剂。采购数量:80吨。 使用功能:大港石化公司在二联合加氢裂化、汽油加氢装置;四联合柴油加氢、连续重整装置使用环保型硫化剂,以激活各装置反应器内的催化剂。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100%合格 服务:送货到厂,负责包装桶回收。 项目进展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生产成本项目环保型硫化剂采购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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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网内合格供应商;2、生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非生产企业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3、近2年内(2015年1月至今)在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有应用业绩,且年用量≥80吨。提供的业绩应附供货合同或发票,方为有效业绩。4、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对催化剂、保护剂、瓷球等没有不利的影响,对装置设备不产生任何影响。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镀锌桶密封包装,卸下空包装桶由卖方回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7、按月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投标人出具增值税发票后90日内支付货款。货款结算按30%比例支付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8、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改价格。如投标方单方终止合同,今后将取消投标资格。9、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现场服务。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23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2-29 17:00:00.0 |
凡投标者,请2016 年12月23日至 2016 年12月29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分,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分,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318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1-12 13:50:00.0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13:5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318房间。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六. 开标 |
招标人:大港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 2017-01-12 13:50:00.0 | 开标地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318房间 | 地址: | 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 | 邮编: | 300280 | 联系人: | 常真 | 电话: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changz@petrochina.com.cn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滨海支行 | 账户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 账号: | ****************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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