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A201625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玮元-A201625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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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该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玮元-A*******)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囚车一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项目预算:¥270,000.00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交货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具有曾经成功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和服务经历;
(5)非生产厂商参加询价时,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或设备授权书原件;
(6)联合体:不接受。
3、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止(节假日正常休息);
(2)发售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平办事处(新平县交通警察大队A-11号商铺);
(3)文件售价:200元/份(特快专递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资料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递交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原种子公司综合楼);
(3)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询价会议
(1)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9日15时00分;
(2)会议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原种子公司综合楼)。
6、报价方式:本次采购按整体报价,按整体成交。
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
联系人:余健超、李发秋
传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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