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至2026年度1-4#智能停车场卫生保洁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2025至2026年度1-4#智能停车场卫生保洁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2025至2026年度1-4#智能停车场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名称)

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2025至2026年度1-4#智能停车场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高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至2026年度1-4#智能停车场卫生保洁服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四个停车场,面积共为*****m2。其中,1#停车场为商业街停车场,面积约*****m2,含238个停车位;2#停车场为横店东磁对面停车场,面积约*****m2;3#停车场为第二污水处理厂对面停车场,面积约1974m2,含65个停车位;4#停车场为中昱停车场,面积约9000m2,含300个停车位。

(四)服务期限:暂定一年,自中选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 招选范围:提供本项目停车场所需的卫生保洁服务,负责本项目范围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进出口闸机、电箱、保安亭外观、各种标识标牌、宣传牌/栏、新能源充电桩、公共区域绿化带、围墙、卫生间等)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本项目所有垃圾清理,并转运至集中堆放点等内容。

(六)最高限价总价:******.51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清洁服务等相关内容。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年均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或清洁服务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至少一次对应项目的收款证明加盖单位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超过2022年1月1日的,予以认可)。

3.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10日00: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招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即标书费与参选保证金账号不同、不同项目之间账号不同)。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招选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4.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注册、报名(缴费)、下载招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事宜等异常情况之一的,除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作“否决参选”处理外,还将在评审结束后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3楼3-9会议室。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现场递交参选文件时,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参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未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参选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5.参选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

注:参选人须按以上1、2条要求单独提供资料(按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模板提供)作为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的核查资料,但该资料不参与评审且不需要密封。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高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2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 系 电 话:0831-*******187*****668

电 子 邮 箱:**********@qq.com

八、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停车场 卫生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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