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柳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及可能发生的二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与柳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及可能发生的二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柳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及可能发生的二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柳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及可能发生的二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项目路线全长183.663公里,项目共设收费站9处,服务区3处,2024年3月已通车运营。2020年柳柱(原告)以“绥大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修建在柳柱(原告)承包的草原,致使其承包的草原牧草因道路阻水被淹,给柳柱造成损失”为由将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已变更登记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诉至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2024年9月27日,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后发回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重审。
2.4采购范围及内容: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SJ1标段。
2.6最高限价:170,000元人民币;其中,基础代理费为110,000元,风险代理费为以597,772元为基数,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减损数额的10%。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重审阶段结束。
2.8服务地点:绥化市。
2.9工作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团队成员:至少有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近三年(2022年2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9日0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无需递交采购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9时00分;
6.2供应商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83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1-********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效能管理部
联系电话:0451-********
纪检监督: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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