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江宁区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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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 信息分类: 其他 / 公示公告 / 决定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5-02-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遗失声明【2025】江宁区195号
文  号: 关 键 词: ;不动产;北京银行;分行;相关规定;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不动产登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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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5】江宁区195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因保管不善,将苏(2019)宁江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025年02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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