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简介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市容环卫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查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行政许可,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实施监管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审批,对城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弃物运输、消纳实施监管;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对垃圾处理企业运营实施监管。

(四)负责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市区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置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六)负责公共自行车运营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犬只的登记管理、以及收容救助、查处违规养犬工作的监管。

(八)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省政府对凤阳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危害、损害城市公共设施管理运行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

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

污染。

8.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9.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10.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11. 省、市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7年,目前是“二块牌子,一套班子”,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实行全额财政拨款。内设股室5个:

1.人秘股 纪健健 电话:*******

主要职责: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等办理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信息报送、信息公开、内外宣传、计划生育、双拥、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称、奖惩、工资和人员队伍管理等工作;负责权限内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2.财务装备股杜永红 电话:*******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财会、审计、物价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审计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实施情况;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工作;负责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与管理;负责落实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全局执法装备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3.法制股(信访股) 许红旗 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研究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依法行政措施;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普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城管执法资格申报及证件发放管理工作;指导执法队伍建设,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备案、听证工作;负责开展执法评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局重大及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和督办。

负责上级交办件、投诉件、市长热线等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来电;负责上级及其它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回复工作。负责网上信箱来信及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办理及回复。

4.市容及公用事业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王青 电话:*******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划、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区市容和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周边整治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考核;贯彻执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亮化美化、园林绿化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公用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灯饰、夜景亮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信息资料;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摊点群、停车场的规划;负责对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犬只的登记管理、收容救治工作;负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城市管理审批窗口的管理;受理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行政许可项目料的整理汇总、统计和收费的核准申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的申报、办理。

5.督查考核股 李业飞电话:******

负责拟订和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标准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年度督查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督查和纠察;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负责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督查指导。

三、下属二级机构及职能:

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曹明星 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全县城镇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负责城乡规划区内规划管理方面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参与县城规划区内土地管理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2.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刘金根 电话:0550-*****

主要职责:负责数字化城管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和现场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反馈。负责制定全县网格化管理标准,推动各部门落实网格化管理;负责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 *****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3.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张凤玉 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标准规范,监督检查作业质量;指导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负责实施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和建筑垃圾(渣土)处置。

主要负责人:侍洪银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永乐路中都南苑农贸市场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5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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