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X12期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中标方式为设备质量和技术参数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最低总报价中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空气能热水器 | 3匹1T 详见询价单 | 1套 | 13000元 |
2 | 空气能热水器 | 大3匹1.5T 详见询价单 | 1套 | 15000元 |
注:空气能热水器安装地点:(1)交警大溪滩中队(1T)。(主机和水箱安装在一层,向一至四层供应热水。(2)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服务中心业务楼(1.5T)(安装在楼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
三、公告时间
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询价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询价地点: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楼会议室(江滨南路1号)。
3.询价单递交方式和要求:将询价单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档案袋封好并加盖公章,上门送达。(开标时,各投标商携带相关品牌产品技术资料、图片材料备查。)
五、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杜女士,电话****-*******)提出质疑;投标人对交警大队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警大队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123 (665123)
地点:江山市区江滨南路1号
附件:********/********155*****743.rar" target="_blank">资料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2月23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