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无线通讯基站四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无线通讯基站四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无线通讯基站四期建设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无线电通讯基站四期建设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其相关服务;主要数包括集群信道机等数字集群分站软硬件设备和便携补盲基站设备。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障无线电通讯基站四期能够与原有一、二、三期无线电通讯基站软硬件设备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确保系统的使用功能及效果,只能由原一、二、三期无线电通讯基站的供应商河南百年力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由于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河南百年力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处采购,故现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百年力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建云街15号3号楼4单元3层48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崔金国 河南新中飞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黄琴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田志宏 河南世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06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2月06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2月11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0371-********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港区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907(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联系方式: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四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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