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CX项且一期工程短倒运输服务项且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
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CX024JFR912C11506BD/GKZH.24ZXF569
2.2项目名称:CX项目一期工程短倒运输振务项且
2.3项目概况:为保证烟台项目部一期在建期间海运大件设备短倒运输等作
业施工过程安全受控及满足项目施工进度雷求,根据HFOO3《核电厂质量保证
安全规定》及工程建设现场的文明施工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承包商完成烟台项且
部一期建设期间码头至现场的大件设备短倒运输工作。
2.4招标范围:
通过海运至烟台辛安核电自备码头的1、2号机组大件设备(详见附件大件
设备清单)一次运输工作,大件设备到厂后因现场安装条件不具备面暂存于码头
堆场等场地的场内二次倒运工作,以及清单外零星大件设备的倒运工作。在规定
时间内,丛场内接货地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满足
设备运输的车辆、人员,运输障碍物协调处理(如电线横跨道路、厂区内红线内
提前与总平沟通等)、提供施工作业方案设计和质量计划,提供铺助运输交通工
县及其他措施材料,提供运输道路临时措施用的钢板、路基板,以及负责运输设
备的防雨遮盖材料、绑扎、固定、保护、就位、检验及检查等措施)。
2.5项目地点:项目指定地点
2.6服务期:运输作业服务期约18个月,具体以工程公司书面开工时回至
烟台项目一期2号机组最后一件海运大件设备运输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X项目购标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
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4.2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一2024年山月18日16:00(北京时回2。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
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
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并签
署投标保密承诺书后,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则
项目),并将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投标保密承诺书(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
个PDF文件)上传至平台:如平台无法上传,可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
gkyr@163.com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
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
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
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6日09
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
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
成时间为准,逾期递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
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0
联系人:杨旭
电话:010-8010-3802303*0
招标代理机构:
欲顶科军友工程溶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灯态路6158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马雅静、张泽林、杨振
电话:010-68118260、18518469958
电子邮件:gkjy_r@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
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本项
目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
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
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因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
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招标公告附件:
保密承诺函
致一: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采购文件,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在此做出以下郑
承承诺:
1.我方从贵方获得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仅限用于准备和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以响应投标
报价须知要求。
2.由贵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投标报价须知相关的任何文档、数据和其它资料应严格保密,在未经
贵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该信息是投标/报价前提供的、投标/报价过程中提供的,还是投标/报价结束后
提供的,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违者责任自负。
3.如存在为准备投标/报价文件的目的,需要将贵方提供给的相关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提交给分包
商的情况,我方将书面通告贵方,并与分包商签订类似保密承诺或协议。
4。由于我方需要,通过贵方从第三方可能获得某些敏感文件、数据和资料,比如接口数据等,在此
之前,我方应根据婴求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保密承诺或协议。此外,如有要求,我方应向费方或者第三方
交还项目开展所涉及的一切纸质资料,并承诺将电子资料销毁
投标人/报价人(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