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七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中三类殡仪馆“年处理遗体4001-6000具,容积率不低于0.2。”的标准建设三类殡仪馆及附属设施,包括业务设施、遗体处理设施、悼念区设施、火化设施、道路、绿地等,占地面积130亩。本次采购火化设备、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遗物焚烧炉、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596.8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殡葬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出具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环评检测报告,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七组。
2.6 交货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具体安装时间根据土建施工进度自行安排。
质量保证期:3年。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支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5*****672 | 联系电话: | 159*****45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昌州支行 |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