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刘双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伤残及三期
关于申请人刘双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伤残及三期
、案件编号:(2025)长法诉前鉴字第 8 号
2、评估事项:对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右股骨近端粉碎骨折、右股静脉血栓、骨盆骨折、胸椎骨折(胸12楔形变)、腰椎骨折L1(腰1楔形变)、贫血、肺动脉高压、眩晕、前列腺术后、甲状腺术后等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进行鉴定。 当庭增加:对申请人右股静脉血栓、双侧股总、股浅、腘、胫后、胫前、足背动脉内中膜增厚、粗糙伴多发斑块、斑点、左侧腘静脉血栓、右侧小腿比目鱼肌肉静脉血栓、贫血与交通事故导致的外伤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鉴定以及对右股静脉血栓、双侧股总、股浅、腘、胫后、胫前、足背动脉内中膜增厚、粗糙伴多发斑块、斑点、左侧腘静脉血栓、右侧小腿比目鱼肌肉静脉血栓、贫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山西省内并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的资质公司前来报名。
4、报名时间:2025.02.06-2025.02.08
5、联 系 人:贾青 159*****730
长子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
二0二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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