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采〔2025〕5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采〔2025〕5号
巴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巴财采〔2025〕5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巴中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易达鑫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黄金东二路66号百仁安盛
被投诉人1: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住所地:巴中市巴州区育才街50号
被投诉人2:四川高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北辰天骄16栋2-2号门市
四、基本情况
“巴中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240*****),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高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8日,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一次),因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2024年11月18日,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心发布该项目(第一次)废标公告,同时发布该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共3家,投诉人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1日获取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但未递交响应文件。2024年12月25日,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成交公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为成交人,中标金额为*******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约。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中产品参数是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未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巴中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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