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都匀市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油菜种植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公告
2024年都匀市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油菜种植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都匀市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油菜种植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物资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2月1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都匀市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油菜种植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物资采购
(二)采购方式:参照询价标准
(三)最高限价:¥******.00元
(四)采购需求: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吨) | 单价限价 (元/吨)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有机肥 | 1.规格:40公斤/包;2.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3.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5.酸碱度(PH)5.5-8.5;6.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 | 410 | 1170 | 47.97 |
二、合同履约期限及交货地点
(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10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商)制造。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标的物:有机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有效清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五)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
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
四、无效投标的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雷同;
(二)投标报价超过本次预算金额;
(三)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投标;
(四)非中小企业。
五、评审方法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成立询价小组,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本次招标在保证采购有机肥符合采购人要求且数量满足410吨的前提下,以最高限价供货最多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商。
六、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
(一)响应函;
(二)报价表(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装入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自有加密标识。
七、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在截止时间当天自行携带密封响应文件提交,超过时点概不受理)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都匀市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八、开启
时间:2025年2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都匀市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如贵公司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按要求准备投标响应文件参加。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合同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如未能按谈判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并另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谈判。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都匀市文峰路12号
联系方式:0854-*******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梅
联系方式: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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