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昌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仪器设备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永昌县林业站 | ||
行政区域 | 金昌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2月23日 18:14 |
报名时间 | 2016年12月26日 00:00至2016年12月28日 00:00 | ||
报名地点 |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03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鑫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56 | ||
采购单位 | 永昌县林业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4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昌县林业站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对永昌县林业站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文件编号:YCZC2017XJ-01
二、询价项目内容:总预算:4万元
电子秤1台,放大镜10台,游标卡尺3套,圆锥分样器1套,恒温恒湿发芽箱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
(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中“询价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为准)。
三、询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供应商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询价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参加询价时提供);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询价供应商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询价;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询价文件发出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6年12月26日8:30—2016年12月28日18:00
(二)方式:由投标单位报名后,我中心通过报价人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免费发送电子版询价文件。
六、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评审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00时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楼工行对面)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永昌县林业站
联系人:高鑫赟 联系电话:138*****156
(二)采购代理机构: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鼓楼工行对面三楼
联系人:孙建军 联系电话:****-*******
(三)开标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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