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机关2024年警服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公安机关2024年警服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贵州省公安机关2024年警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SR2025-G101
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机关2024年警服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250*****
预算金额(元):********.14
最高限价(元): 标包1:*******.23 , 标包2:*******.29 , 标包3:*******.92 , 标包4:*******.17 , 标包5:*******.34 , 标包6:*******.88 , 标包7:*******.48 , 标包8:*******.96 , 标包9:*******.39 , 标包10:*******.40 , 标包11:*******.04 , 标包12:*******.26 , 标包13:*******.04 , 标包14:*******.64 , 标包15:*******.82 , 标包16:*******.36 , 标包17:*******.36 , 标包18:*******.07 , 标包19:*******.16 , 标包20:******.52 , 标包21:*******.87 , 标包22:******1.51 , 标包23:3045528.40 , 标包24:3250732.87 , 标包25:2159292.75 , 标包26:2018031.65 , 标包27:2412692.64 , 标包28:2259021.36 , 标包29:505206.76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标项8
标项9
标项10
标项11
标项12
标项13
标项14
标项15
标项16
标项17
标项18
标项19
标项20
标项21
标项22
标项23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45528.40
简要规格描述:执行公安部标准及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24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250732.87
简要规格描述:执行公安部标准及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25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五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59292.75
简要规格描述:执行公安部标准及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26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18031.65
简要规格描述:执行公安部标准及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27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七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12692.64
简要规格描述:执行公安部标准及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28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八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259021.36
简要规格描述:执行公安部标准及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29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九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5206.76
简要规格描述:执行公安部标准及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3: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4: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5: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6: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7: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8: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9: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0: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1: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2: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3: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4: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5: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6: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7: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8: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19: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0: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1: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2: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3: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4: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5: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6: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7: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8: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 标包29: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标项15:否
标项16:否
标项17:否
标项18:否
标项19:否
标项20:否
标项21:否
标项22:否
标项23:否
标项24:否
标项25:否
标项26:否
标项27:否
标项28:否
标项29: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 标项1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0: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6: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7: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9: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0: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6: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7: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9: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 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毛针织套服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 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毛针织套服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3: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警鞋男单皮鞋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4: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5: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6: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 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毛针织套服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7: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警鞋男单皮鞋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8: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9:
品目九: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 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 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内腰带、外腰 带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0:
品目十: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1:
品目十一: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 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 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 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警用T恤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2: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3: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4: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5:
品目十五: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 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能够生产金属服饰(大帽徽、小帽徽、男领带夹、女领带夹、从警章、礼服领花、礼服大帽徽、礼服小帽徽、礼服胸徽、礼服肩章、姓名牌)的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6: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 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毛针织套服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7: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8: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19:
品目十九: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 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 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雨衣、交、巡警雨衣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0: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1: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2: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3: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4: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5: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6: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警鞋男单皮鞋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7: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警鞋男单皮鞋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8: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 2015 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警鞋男单皮鞋 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项29:
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 所投品目 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时间:2025年02月07日 至 2025年02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是 , 标项2:是 , 标项3:是 , 标项4:是 , 标项5:是 , 标项6:是 , 标项7:是 , 标项8:是 , 标项9:是 , 标项10:是 , 标项11:是 , 标项12:是 , 标项13:是 , 标项14:是 , 标项15:是 , 标项16:是 , 标项17:是 , 标项18:是 , 标项19:是 , 标项20:是 , 标项21:是 , 标项22:是 , 标项23:是 , 标项24:是 , 标项25:是 , 标项26:是 , 标项27:是 , 标项28:是 , 标项29:是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7:
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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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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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7: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8:
采购指定地点
标项29: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1)是否递交样品:本项目需递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是否组织现场踏堪: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公安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吴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0484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盛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2组团A栋1单元6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黎洁、王闻超、胡丽娜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0484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洁、王闻超、胡丽娜
联系方式:0851-85904846
标签: 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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