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油库油气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中宁油库油气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宁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宁夏销售公司中宁油库200型活性炭吸附油气回收设备,具体内容及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

3、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单位开户行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商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

7、投标单位是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

8、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下发《关于销售企业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供应商入围单位的通知》中的入围供应商。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凡因出现质量问题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通报或批评或处罚的供应商,一律不准参加投标。

4、以上公示资质要求及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进行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4.2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在规定报名期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给予报名并接受标书费汇款,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投标人标书费汇款后2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编号:TXJ-****-*******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李 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刘 颖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txjgjzbgs@126.com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油气回收设备 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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