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ZXZC-MYXCG-2025-002号
采 购 人:墨玉县维吾尔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采购人(盖章):墨玉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麦尔丹
联系电话:0903-*******?
地址:墨玉县银河南路28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
联系人:陈毅 ??????????
联系电话:0903-*******
日期:2025年01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C-MYXCG-2025-002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万元
最高限价:93万元
采购内容:总面积为:*****平方米,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8㎡,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为35m。建筑功能:地下一层:放射科、设备电气用房及库房;一层:门诊大厅、急诊科、门诊药房、挂号收费等;二层:门诊、专家门诊及名老中医门诊等;三层:中心检验、功能检查及口腔科等;四层:内镜中心、ICU等;五六层:护理单元;七层:行政办公及会议室。2.附属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门、值班室、围墙、制氧站及配套设备、室外管网配套、污水处理(硬件、软件)、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暂存点、道路硬化、院内绿化,消防水池,信息化建设等。其中包括:医疗专项设计、外立面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所有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
(1)设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 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图合格证书相关文件。
(2)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审计结束为止。(具体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进疆备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6日
北京时间:00:00至12:00,12: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墨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墨玉县玉华社区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三条款:采购人民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墨玉县维吾尔医院??????????????
地址:墨玉县银河南路28号???????????????
联系人姓名:麦尔丹?????????
联系电话: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
项目联系人:陈毅 ???????????
联系电话:0903-*******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墨玉县财政局
地址:墨玉县政务中心3楼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03-*******
特别提醒:
1、投标企业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需一笔汇出,分笔汇出银行系统将不予统计),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目段(标段)或采购项目编号。该项目不换取保证金收据,由银行出具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晚于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邮箱:**********@qq.com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3、退保证金说明:为了方便各企业投标保证金能在公示期后及时退回,请在开标结束后向墨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发送至**********@qq.com,联系电话:0903-*******;
(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账户基本信息(与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办理退付手续委托书原件;
(3)该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回单;
(4)该公司所开具的收据。
中标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甲方单位关于退付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合同第一部分及质保约定部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忽略);
4.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保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ZXZC-MYXCG-2025-002号 |
2 | 采购需求 | 总面积为:*****平方米,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8㎡,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为35m。建筑功能:地下一层:放射科、设备电气用房及库房;一层:门诊大厅、急诊科、门诊药房、挂号收费等;二层:门诊、专家门诊及名老中医门诊等;三层:中心检验、功能检查及口腔科等;四层:内镜中心、ICU等;五六层:护理单元;七层:行政办公及会议室。2.附属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门、值班室、围墙、制氧站及配套设备、室外管网配套、污水处理(硬件、软件)、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暂存点、道路硬化、院内绿化,消防水池,信息化建设等。其中包括:医疗专项设计、外立面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所有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3 | 采购单位 | 名 ???称:墨玉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址:墨玉县银河南路28号 联 系 人:麦尔丹 电 ???话:0903-*******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联 ?系 人:陈 毅 电 ????话:0903-******* |
5 | 预算最高限价 | 93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6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资金来源 | 事业单位营业收入 |
8 | 信息公告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R否 |
1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10.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进疆备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1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2 | 评标方法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
1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9000.00元( 大写:玖仟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电汇转账、保函 收款单位:墨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879*****201********** 开户银行:墨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号:402*****0016 联系电话:0903-******* 注:(1)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缴入指定账户,各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只接受企业基本账户足额对公转账,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方式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目段(标段)或项目编号。 (3)保函承保期限:90“”天 3、退保证金说明:为了方便各企业投标保证金能在公示期后及时退回,请在开标结束后向墨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发送至**********@qq.com,联系电话:0903-*******; (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账户基本信息(与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办理退付手续委托书原件; (3)该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回单; (4)该公司所开具的收据。 中标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甲方单位关于退付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合同第一部分及质保约定部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忽略); 电子保函使用方法: 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 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保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 |
1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开标结束后中标人将上传政府采购网的投标文件使用A4纸胶装成册(纸质版投标文件由系统生成打印,1正1副,封皮需加盖公章)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不加密电子版U 盘 2?份。纸质版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递交或邮寄至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支持邮件到付),地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
16 | 投标 文件递交 | 开标地点:墨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墨玉县玉华社区院内)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
17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章 |
18 | 标前准备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投标人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
19 | 招标文件解密时间 |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01月27日上午11:00-11: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01月27日上午11:3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经由招标代理与招标人双方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招标代理费。成交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须向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费。 收费标准:新建招协[2024]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敬请投标人注意! 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类采购费率1.58%,服务类采购费率1.58%;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货物类采购费率1.16%,服务类采购费率0.84%;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货物类采购费率0.93%,服务类采购费率0.62%。 |
21 | 代理服务费付款方式 | 公对公转账或电汇 |
22 | 付款方式 | 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约定 |
2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全结束。 |
24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价的不超过10%(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服务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赔付地点为项目所在地) |
25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7个工作日内(各潜在投标人如有质疑,请于规定的日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未收到任何投标人递交的质疑书,视为投标人可完全响应。) 接受质疑的单位: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03-******* 地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中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6 | 评标委员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3人:其中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评标专家。 |
27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 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8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
29 | 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 2.本项目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0 | 其他说明1 | 特别提醒: 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理解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6、本项目资格审查模块由磋商小组进行。 |
31 | 其他说明2 | 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5、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6、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2 | 重要提示 | 1.中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中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中标投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33 | 质疑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及竞争性磋商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 |
34 | 投诉 | 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或邮件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 |
备注: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相对应,如有矛盾,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述的服务招标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投标人须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进疆?备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采购人”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中标后即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即为卖方。
3.3 “招标机构”系指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的法人。
3.4 “服务”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及其
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5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3.6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
5.1磋商文件包括:
5.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磋商文件澄清
6.1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
6.2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至质疑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投标语言
9.1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响应文件包含:经济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及格式
12、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分依据)
12.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如高于采购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13、投标人应逐条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表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2 如遇特殊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人确认。
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准备和解密时间要求
15.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5.2投标人应于2025年01月27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15.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5.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5.6、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15.8、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5.9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7日上午11:00-11:30前)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01月27日上午11:00-11:3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
16.2 投标保证金用于应对本次招标因投标人违规、违约而产生的风险。
16.3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规定的账号,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招标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6.4 投标保证金应以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方式提交。本招标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6.5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6.6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6.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6.6.2 中标人未能做到: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16.6.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文件的准备和解密
17.1.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7.1.3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17.1.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7.1.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规定的解密时限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未能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撤回。
17.1.7 因系统(非投标投标人行为)的原因,造成“”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联系。
17.1.8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
17.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7.1.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7.1.12 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未能解密的,也将被视为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撤回。
E ?磋商程序
18.??开标
18.1.1 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网上开标。
18.1.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8.1.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揭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1.4开标时,投标报价以系统显示投标报价为准。
18.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8.1.6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开标及开标过程的全部事宜。
资格审查
19.资格审查
19.1资格审查小组由磋商小组组成。
19.2资格审查小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资格审查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评标、定标
20.评标
20.1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20.2、磋商小组组成:3人
在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类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 2/3。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评标专家。
20.3、磋商小组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0.3.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0.3.2 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0.3.3 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3.4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0.3.5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0.3.6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3.7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0.3.8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0.3.9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0.3.10 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0.3.11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投标人提交二次报价后,磋商小组对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投标人提交的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最低价不作为唯一中标条件)。 ?
20.3.14评标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20.3.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3.16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有悖于招标规则的活动,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1 ?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
21.1 开标后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保证金提交、文件签署情况。在审查时,(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21.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
21.3 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1.4 招标人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2.2 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22.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2.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2.5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23、评审标准:
(1)?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3位专家组成。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评标专家。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依据: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他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他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1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占90分。将每位投标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附表一:资格查验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通过评审 (注:通过的打“√”,未通过的打“×”) |
1 | 出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 |
3 |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 |
4 | 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 |
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8 |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进疆备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9 | 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
10 |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或保函 |
备注: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被视为无效,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通过评审 (注:通过的打“√”,未通过的打“×”) |
1 | 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和加盖了投标企业的公章。 | |
2 | 服务地点、合同履约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情况的; | |
4 | 投标人是否有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伪造证明文件等虚假投标的; | |
5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6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
7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 |
8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9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备注: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响应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
表三:详细评审内容标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说明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因素及所占权重:
1、商务、技术部分:90分
2、价格部分:10分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评审价格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格)×10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权重分配 |
1 | 价格评审 | 投标报价 (10分) |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报价 | 10分 |
商务部分(29分) | ||||
2 | 投标人业绩(6分) | 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 (6分) | 有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须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6分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23分) | 项目负责人 (16分) |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自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之日起从事设计咨询工作0-5年得3分,5—10年得4分,10年以上得6分;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否则不予计分) | 10分 | |
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近三年每完成工程类设计服务项目1项得基本分2分,最多得6分(须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6分 | |||
拟选派参加设计人员情况(7分) | 担任设计人员:拟投入本次项目设计人员中具有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造价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7分(人员以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证书为依据) | 7分 | ||
技术部分61分 | ||||
3 | 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38分) |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概况②编制目标③编制原则④编制依据⑤编制内容⑥编制计划⑦编制人员安排及分工⑧编制工作流程⑨合理化建议?总体规划?建筑外立面效果?平面布局?设计理念?外网图纸及?各专业说明等。提供一项得2.4分,最高38分,每项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8分 |
项目质量保障体系(10分) | 项目质量保障体系包括:①项目质量控制②质量控制措施③技术支持措施④保密制度⑤服务承诺。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分 | ||
项目承诺(5分) | 包括①廉政纪律承诺②工作纪律承诺。提供一项得2.5分,最高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
后续服务(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以下内容:①后续服务保障措施;②后续服务响应时间;③后续服务人员及电话设置;④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增值服务承诺等。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分 | ||
注: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
废标条款 |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注:1、各评委应认真了解本磋商文件和项目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技术商务标在进行汇总时,分项项目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4、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
评分分值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在报价评审中,若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28.2 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0.成交通知书
1 .评标结束后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予以公告。公告有效期1天;
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开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招标代理机构将开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无需解释落标原因。
4. 招标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无需做任何解释。
5.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1.投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32.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具体以与甲方协商约定为准)
G ?磋商失败条件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8.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H 法律责任 39. 法律责任 39.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9.2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I ??特别提示 40、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投标文件。 41、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投标人可另行设计表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 4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6、本磋商文件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J ?质疑及答复 47、质疑的提出 47.1 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民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 47.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 47.2.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7.3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 47.4 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 47.5 ??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范围; (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7.6 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7.7 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 47.8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事项; (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47.9 ?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7.10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8、质疑的审查和受理 48.1 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 48.2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 (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 48、质疑的处理和答复 48.1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处理及答复质疑。 48.2 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48.3 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48.4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48.5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 48.6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 48.7 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48.8 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 3 家时,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8.9 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日期。 48.10 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K.投诉提起
49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9.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 (四)事实依据;
? (五)法律依据;
?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0、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 51?、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
地址: ??????????????????????????邮编: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地址: ?????????????????????????邮编: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
事实依据: ????????????????????????????????????????????
法律依据: ????????????????????????????????????????????
质疑事项 2
……
签字(签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 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 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
地址: ??????????????????????????邮编: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
地址: ??????????????????????????邮编: ???????????????????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
采购人名称: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购文件公告: ?是/否 ?公告期限: ???????????????????????
采购结果公告: ?是/否 ?公告期限: ???????????????????????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为: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 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 ???????????????????????????????????????????
事实依据: ????????????????????????????????????????????
法律依据: ????????????????????????????????????????????
投诉事项 2
……
签字(签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 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 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 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 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 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 ??以???(政府采购方式) ?对???(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中标投标人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投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1.2.2 标的数量:????????????????????????????????????????????????;
1.2.3 标的质量: ?????????????????????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 发票开具方式:????????????????????????????????????????????。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1.5.2 履行地点:????????????????????????????????????????????????;
1.5.3 履行方式: ?????????????????????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18.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及格式
注:为了便于查找,标注目录及页码
(以下内容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投 标 书
致????(采购人):
?收到你们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的服务、开具发票和相关售后等服务。总价为¥:??????????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大写???????????,明细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义务和要求,按期、按质、完成交货。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愿意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该项投标在开标后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做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元投标保证金。
9、我们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证件和内容真实有效,否则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其他说明。
12、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成员一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日期:????????年?????月?????日
2、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注:1.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投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大小应写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以上报价含一切费用,
4.在表上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投标人:(加盖公章) ??
投标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
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法定代表人。
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采购人):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采购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年 ??????月???????日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电 ???话:?????????????????????????????
![]() |
日期:????????年?????月?????日 ?
后附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及缴费凭证
5.企业情况
??(采购人) ?: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注:在此页附上营业执照
投标人:(加盖公章) ??
投标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
日期:????????年?????月?????日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招标人:????????????:
????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招标文件,本投标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资格文件中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本投标方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进疆备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包括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
(电子保函附支付凭证)
???????在????????????号(??????????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如下 : ?
????1、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2、不与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招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
????3、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有亲戚担任业主方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时,自愿放弃此次投标权。
????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11、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我公司在参与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自治区、地、市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与其他投标企业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组织、不参与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投标的行为;
(四)不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组织、不参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五)积极主动检举、揭发和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自愿承担一切违法违规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1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 ????????:?
鉴于????????(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我方”)于??????年_月_日参加???????????(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资质、各类证书、业绩材料、近年财务状况等资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做保证,绝无弄虚作假。我方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并同意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收。
承诺人:(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JY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2、JY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JY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
致:采购人名称?:
????现附上??(节能、环保“”产品目录)?????证明文件(可在?网站名称?网站进行查询)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注: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能在投标人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相关内容(未提供查询网站,或在其提供的查询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内容的,将不予认可),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4.近三年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序号 | 委托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服务时间 |
1 | ||||
2 | ||||
... |
后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加盖公章) ??
投标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
日期:????????年?????月?????日 ?
15.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一览表
项目管理机构表
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2、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职责分工 | 近年参加项目的个数 |
16. 商务标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差内容 |
投标人:(加盖公章) ??
投标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
日期:????????年?????月?????日
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合同条款以及其他所有商务内容)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特别注意: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并理解磋商文件的相关说明,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承诺,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磋商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将由采购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能力。
4、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格式及表格,投标人自拟)
18.?技术方案
(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制)
关于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
附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SF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SF局、JY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JY和JD企业(以下简称JY企业)发展对稳定JY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JD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JD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JY、JD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JY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JY企业是指由SF部认定的为罪犯、JD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SF部JY管理局、JD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JY管理局、JD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JY、强制隔离戒毒所、JD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JY管理局、JD管理局的企业。JY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JY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JY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JY企业。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JY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JY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JY企业情况,提出由JY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JY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JY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JY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JY企业要不断提高JY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JY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 SF部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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