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Z2101007183000732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本项自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请携带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贵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
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ghzbvip3163.com
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合格并电汇标书费用后获取竞争性碰商文件。2、竞争性碰商文件售
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
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园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
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最高限价:5万元
3、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内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续签两年
合同)
4、需落实的政府采胸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农业科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134号
联系人:迟工
电话:024-679285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人:高阳、左晓婷
电话:024-82901399
电子邮件:ghzbvip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9州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