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配套罐区工程罐容标定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

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配套罐区工程罐容标定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

单一计划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配套罐区工程罐容标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PGDY-202*****001001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

预算:

******.00 元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102万立原油库区储罐标定,其中其中:其中15万立原油储罐2座,12万立原油储罐6座。1.1检定人应按照JJG168-2018《立式金属罐容量》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对委托人储罐进行罐容检定,并出具相应的罐容检定证书及相关罐容量表等。1.2检定人按照委托人要求标定后形成储罐容量表和并提供一期油品计量人员(7人)培训。

公示内容
邀请供应商:

烟台市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蒸汽流量计量烟台检定站、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评估鉴定所)

公示期限: 2025-02-07 08:39 到 2025-02-10 08:39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其他专业资格要求: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授权书》且授权书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资源垄断等情形;
相关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 》第十一条“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第十三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拟委托烟台市计量所进行标定。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联系人:于英杰。联系电话:0535-*******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张展浩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136*****166

采购人地址:

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西港区内

代理机构: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于英杰

代理联系电话:

0535-*******

代理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2号烟台港内二号门内四层红楼

,山东,烟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PGD 港口 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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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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