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广西灵山县沙坪河沙坪镇防洪整治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广西灵山县沙坪河沙坪镇防洪整治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灵山县沙坪河沙坪镇防洪整治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灵山县沙坪河沙坪镇防洪整治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6-G3-HCQZ-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友谊路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站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梁工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灵山县沙坪河沙坪镇防洪整治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GXZC2016-G3-HCQZ-07)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委托,拟对广西灵山县沙坪河沙坪镇防洪整治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GXZC2016-G3-HCQZ-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6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以便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附:广西灵山县沙坪河沙坪镇防洪整治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GXZC2016-G3-HCQZ-07)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4.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整治 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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