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汪村洪圩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凌汪村洪圩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归仁镇凌汪村洪圩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GRZFCG[2016]44号
一、工程名称:
归仁镇凌汪村洪圩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批 文 号:
(2)资金来源: 镇财政拨付
(3)工程地点: 归仁镇凌汪村
(4)工程规模:预计工程量为30亩,工程预算为 4.36万元 (最终结算以实际复垦的图斑建设用地面积,按1450元/亩结算)。
(5)工 期: 1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合格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名称 归仁镇凌汪村洪圩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工程。
招标内容为 将项目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墙基、树根等清运到指定沟塘并复垦,清除表面垃圾,整平土地后将项目区耕翻一遍,达到土地增减挂钩复垦验收标准。
四、中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竣工后付50%,市验收合格后付清。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相应资质
2、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在生产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5)具有《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6)具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或泗洪县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7)投标人为拟参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或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泗洪县检察院联系方式:泗洪县检察院预防科501房间 联系电话****-********);(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要求:
1、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4)投标所要求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限制其三个月内不能参与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切招投标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000元
九、本工程采用 现场报名 方式:
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归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报名,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与联系方式:
(1)招标人:归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泗洪县归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项目联系人: 归仁镇人民政府 谢镇长 137*****916
报名联系人: 归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张晓琳 151*****756
归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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