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猪肉类招标公告

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猪肉类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猪肉类
品目

畜禽肉

采购单位 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15: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一厅
预算金额 ¥6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宁璐
项目联系电话 025-********、5403
采购单位 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34号楼北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70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宁璐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猪肉类 JSZC-******-HWZX-G2025-005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0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WZX-G2025-005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猪肉类

预算金额:640.******万元(采购包1:310.******万元;采购包2:3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招标公告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为建立机关食堂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关于猪肉类食材的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采购人有消费帮扶采购任务,采购人有权保留预计不超过本次预计采购金额10%的自行采购份额(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包划分

采购包名称

预算金额

★限制浮动比例(优惠率)

采购包1

北京东路片区

310万元

优惠率>0%

采购包2

新城大厦片区

330万元

优惠率>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采购包2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多标段定标原则:可兼投不可兼中。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成为下一个标段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依次为一、二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34号楼北楼

联系人:田华锋

联系电话:025*****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蒋宁璐、陈欣凯

联系电话:025-********、5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宁璐、陈欣凯

电话:025-********、5403



附件:JSZC-******-HWZX-G2025-0052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食堂 配送服务 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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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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