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盈润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奇台县盈润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奇台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2024)新232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对债务人奇台县盈润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盈润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0月15日以(2024)新2325破4号决定书,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提升盈润新公司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稳妥有序化解债务危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等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奇台县盈润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5日

住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准东大道与东关街S303线交汇处6区10丘1幢

法定代表人:贾平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烟草制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等。

注册资本:5100万人民币,其中:黄晓玲认缴出资4080万元,占比80%;贾平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比,10%;新疆正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比10%。

二、债务人核心资产

盈润新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两座加油加气站,即兴盛路加油加气站、S303加油加气站。鉴于奇台县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1月11日以(2024)新2325破4号之二决定书准许盈润新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以实际情况为准。债务人核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计11项,其中2处加油站办公用房办理了产权证书,产权证号为:新(2017)奇台县不动产权第*******(兴盛路加油加气站)、新(2017)奇台县不动产权第*******(S303加油加气站),砖混结构,产权面积分别为399.11平方米、308.32平方米,2015年建设,简单装修;其他9项主要为加油站配备的门卫室、加液间、整装不锈钢岗亭等,均未办理产权证,建筑物基本建设于2016年,主要是彩板及不锈钢结构,根据实地测量建筑面积共计115.28平方米,分别分布在二个加油加气站内。

(二)构筑物

主要是加油站罩棚、各类维护设备棚、储油库、加油、加气、加液系统基础、围墙,地坪,电动卷帘门等。其中兴盛路站及S303站罩棚2座,钢架结构,层高8米,申报测量面积分别为1500平方米、1300平方米,2016年建设;地坪为30CM厚的混凝土地坪,申报测量面积为9733平方米,2016年建设;围墙分为砖围墙及铁围栏围墙,长度分别为砖围墙307米、铁围墙404米,2016年建设;油库及各个系统基础为基本为混凝土结构,2015-2016年建设。

(三)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加油加气站设备,天然气压缩机撬,加油、加气、甲醇系统内设备机及其他相关附属设备,生活锅炉,地磅等,大部分设备2014年生产建设,建成后正常经营生产。

(四)车辆

车辆为新B7911F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车辆型号:长城CC1021PAOG,车辆识别代码:LGWCA3194JB******,发动机号:SXG8023,发证日期:2018年11月06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1月,车辆进行了天燃气改造,目前可正常使用。

(五)电子办公设备

电子办公设备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空调设备,洗衣机,办公桌椅,办公家具,厨房及生活用设备等,其中大部分设备2016年购入。

(六)土地使用权

1.宗地一位于奇台县喇嘛湖梁兴盛路34区兴盛路加油(气)站,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奇台县不动产权第*******,土地面积为9546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站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期设定为40年,土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土地使用权取得交付日期:2014年12月09日。宗地已开发建设,土地上建设兴盛路加油加气站。

2.宗地二位于奇台县准东大道与关东街S303线交汇处6区10丘S303加油(气)站,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奇台县不动产权第*******,土地面积为5867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站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期设定为40年,土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土地使用权取得交付日期:2014年09月30日。宗地已开发建设,土地上建设S303加油加气站。

三、债务人项目优势介绍

盈润新公司旗下两座加油加气站中,S303加油加气站位于奇台县准东大道与东关街S303线交汇处,兴盛路加油加气站位于S240省道与兴盛路交汇处,以上两处站点往来车流量较大。同时两座站点已分别申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路政管理许可证等经营油气零售的必要证照,现两座站点现已基本完成各自的技术升级改造,人员基本到位,目前已经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自盈润新公司恢复营业以来,已经分别与多家供应商签订天然气、汽油、甲醇购销合同,供应商普遍对盈润新公司重整成功抱有极大地信心,并愿意以优惠价向盈润新公司提供油、气、甲醇。同时盈润新公司通过开发公司客户,与周边多家物流公司签订销售协议,为公司客户提供质优价廉的油气产品。从外,在零售收入方面,自2024年12月20日公司经营基本转入正轨以来,两座加油站日均销售收入合计超过2万元,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公司客户的深度开发,以及零售客户的逐步回归,销售收入有望进一步提升。

四、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正的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果,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任何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形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应当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应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署授权委托书,共同授权指定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报名、投资、实施等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五)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六)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标准和时间要求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或终止招募,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五、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未列入失信行为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提供资信证明与履约能力证明,并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同意本招募公告对相关事项和权利义务的安排,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并成为重整投资人。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写字楼2A座4层、7层、12层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穆百尊、刘鹏

联系电话:131*****080152*****95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资企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4)上述文件法人报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名。

(二)缴纳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奇台县盈润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自贸支行

账 号:108*****5295

2.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对于不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或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的或书面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或已提交投资方案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经审核后将已缴纳的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

(2)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尽职调查阶段为尽调保证金,在提交重整方案及遴选阶段将不计利息等额自动转化为投资方案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被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等额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后按照约定转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

(3)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即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时限为保证金缴纳之日起10日。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遴选

意向投资人至迟应在尽调时限届满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1)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2)重整方式、重整投资款来源、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方案及计划等;(3)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管理人针对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意向投资人的履约能力、是否有利于重整、是否有利于债权人等各方面,在奇台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及时进行审查和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管理人有权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细节等进行沟通磋商,并根据其投资方案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的权利。

(五)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当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有疑问,欢迎垂询管理人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报名参与对债务人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奇台县盈润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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