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垃圾清运车招标公告

电动垃圾清运车招标公告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乐业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对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6-G1-0190-GC

三、资金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补助的农发行专项贷款资金

预算金额:约18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采购电动垃圾清运车200辆,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所需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1单元3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其他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提供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具体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或2015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5)投标人出具的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6)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9-11月份)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近期纳税申报表(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7)以上所涉及人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且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报名有效期内,收查询函原件)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手册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2016年9-11月)。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并装订成册,否则无效。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百色右江支行

银行帐号:20-***************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1月18日 16时30分前递交至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标厅(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1单元301室),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8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标厅(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1单元301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业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乐业县

联系人:陈允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1单元301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部门:

乐业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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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车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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