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石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生产技改
庐江县石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生产技改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石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生产技改
2.项目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境内
3.项目单位:庐江县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主要对石头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行生产技改,具体详见第三章要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3.5万元
7.项目类别:工程类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须自行从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文件,无需报名环节。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
四、采购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庐江县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同采购时间(开标时间)。
2.递交地点:庐江县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综合管理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庐江县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
电 话:0551-********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及时递交响应文件,责任自负
2.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须在采购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或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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