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德阳市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德阳市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3+1”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德阳市数据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德阳市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8日,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于2025年3月8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数字经济科。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38-*******,电子邮箱:szjjzhz@163.com。
附件:德阳市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德阳市数据局
2025年2月7日
德阳市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3+1”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集中力量抓数字经济产业招商。支持以天府数谷为核心,加大信息服务外包、“智改数转”、数据要素等领域企业招引力度,打造数字经济主阵地。深化载体招商,加快“一区多园”载体建设,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提高产业集聚度。深化场景招商,用好应用场景优势,建立定期征集发布创新应用场景机制,以更大的市场机遇吸引优质项目落地。深化金融招商,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德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深化市场化招商,探索引入市场化招商机构,开展合作招商,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相应支持。统筹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建立项目“招建投一体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打造招商项目服务闭环。
二、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软件开发、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领域企业提质增效,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且已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提质增效,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已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
三、支持数字经济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企业、高校创建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实训基地的,分别给予基地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度接收院校实习生50人及以上,且实习期达3个月及以上的信息服务外包企业,给予1500元/人的接纳实习奖励。对吸纳应届毕业生、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训人员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信息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人、3500元/人吸纳就业奖励,同一人员不重复奖励。
四、支持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扩量提质。支持呼叫中心、数据标注、内容审核等信息服务外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扩大有效坐席,对有效坐席数达100席、200席、500席、1000席及以上的企业,每年分别按2500元/席、3000元/席、3500元/席、4000元/席给予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购买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认定后按实际服务费用的2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对取得信息安全管理(ISO*****/BS7799)、IT服务管理(ISO*****)等国际资质认证的信息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认证费奖励,单个资质认证奖励最高5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20万元。
五、支持信息服务外包产业载体运营。支持园区运营商积极招引呼叫中心、数据标注、内容审核等信息服务外包企业,对载体运营面积、总坐席数、入驻企业年度总营业收入3项指标分别达2000㎡、200席、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商30万元奖励;分别达5000㎡、500席、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励;分别达*****㎡、1000席、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120万元奖励;分别达*****㎡、2000席、2亿元及以上的,给予240万元奖励。鼓励园区运营商制定惠企措施,提高园区入驻率。
六、支持“智改数转”生态构建。用好制造业“智改数转”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和园区实施“智改数转”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引入“智改数转”服务商,对引入的服务商有效开展业务1年及以上,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按5万元/家给予主要引入企业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支持“智改数转”服务商积极拓展业务,对有效开展业务1年及以上,且年度服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商,按年度服务收入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企业或省级数字经济领域链主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七、夯实人工智能基础支撑。鼓励企业围绕人工智能产业细分赛道,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设创新应用平台,打造标杆应用场景。设立每年总额500万元的“算力券”,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智能算力服务,对年度购买总额达3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可用“算力券”抵扣,每家单位每年最高5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对通过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大模型,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标杆示范应用场景的企业,按入选应用场景建设成本的5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八、支持数据产业培育壮大。支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对通过数据交易平台实现数据资源首交易、首入表、首融资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数据交易平台挂牌数据产品且年度实际交易额首次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年度实际交易额的2%、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入选数据要素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的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面向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对数据服务业务年度营业收入达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孵化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对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九、附则
本政策适用于申报主体在德阳市内合法经营的数字经济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机构、高校等有关单位。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德阳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由德阳市数据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国家、省、市新出台有关规定,按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执行。
标签: 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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