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AOA工艺脱氮除磷效能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AOA工艺脱氮除磷效能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AOA工艺脱氮除磷效能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AOA工艺脱氮除磷效能研究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AOA工艺脱氮除磷效能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AOA工艺脱氮除磷效能研究项目

2.1.2工程规模:50吨/天。

2.1.3项目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净水厂内。

2.2 招标内容:

2.2.1本项目需到净水公司指定净水厂内开展科技研究,完成研究任务内容,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详见需求书)。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3服务期限:1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节点如下: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18个月内完成项目进度计划。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00 元。

2.5 投标说明:

2.5.1若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本次招标失败。

2.5.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3其他: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最少牵头承担(即在政府科技计划项目中作为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或在技术合同中作为独立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过一项水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领域相关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实施业绩。须提供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或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对应合同发票或资金转账证明(适用于非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报价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应当具备生态环境工程或给排水或市政工程副高级职称(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其中正/副教授职称不限制专业)或以上职称资格条件。须提供职称证书(任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4 年 11 月- 2025年01 月)社保记录(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5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的声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相关系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02 月 08 日 00 : 00 至2025年 02 月 28 日 09:3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

4.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00 元。

4.3.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1)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

(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

(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4.3.3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投标人可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5.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8 平台技术支持: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技术支持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20-********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5年 02 月 13 日 09 : 30 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02 月 28 日上午09:3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 02 月 28 日上午09:30-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8.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梁工、赖工

电话:020-********

电话:020-********

传真:

传真:020-********

邮箱:

邮箱:gdynjlzb@126.com

2025年02月 0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OA 研究 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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