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衡南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人的衡南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9808万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HNX2017-C0012.采购代理编号:HYFC2017-C002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
衡南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项目征地约50亩,建设安置房200套,安置贫困户188户, 人口541人。总建筑面积约13525平方米及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屋场地基平整,屋前禾坪硬化、打压水井、房前小路硬化,用电及老宅基地垦复和后期帮扶。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衡南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地址:衡南县云集大道财政局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6年12月23日 | ||
论证地点 | 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16]39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衡阳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6]6号)相关要求; 2、根据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和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南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6]4号)文件的要求,已明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衡南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此,该财政采购服务采购对象具有唯一性; 3、结合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特殊性,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建议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衡南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孙云 | 衡阳市建设银行 | 高级工程师 | |
刘湘衡 | 衡仪电气公司 | 教授级高工 | |
黄松柏 | 华融湘江银行 | 高级工程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衡南县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9*****998
2、代理机构名称: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2单元2702
联系人: 周亚军 联系电话:****-******* 138*****133
3.财政部门名称: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阳主任 联系电话:****-*******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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