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大像山石窟局部危岩体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甘谷县大像山石窟局部危岩体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兰众招(2016)043-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谷县大像山石窟局部危岩体加固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5】1815号)、甘肃省文物局(甘文局保函【2015】52号)、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文旅文物发【2015】5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项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甘谷县旅游局(甘谷县大像山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谷县大像山石窟局部危岩体加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

2.3 建设规模:大像山石窟局部危岩体加固,其中土方开挖739.06m3,混凝土工程1399.67m3,钢筋制安58.10t。

2.4 投资额:1073.75万元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国家文物保护项目补助资金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加固工程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2012年-2014年度或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证,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以合同为准)业绩; 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须具备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2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 年12月30日

2、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资质证明文件、2012年-2014年度或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总监证书及相关业绩、拟配置本项目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注:以上所有资料核查原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兰州市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10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谷县旅游局(甘谷县大像山文物管理所)

地 址:甘谷县大像山镇五里铺村

联系人:谢耀虎

电 话:138 3082 3123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A塔10楼

联系人:郝亚宁 153 9313 3123

陈婧轩 131 0930 5155

2016年12月26日


标签: 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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